华环发〔2017〕4号
各站、队,机关各股、室、办:
现将《华容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3月15日
华容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彻底解决上级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通过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局执法队伍建设,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度;彻底解决我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重复信访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县环保局集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内设11个工作小组和3个督办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刘建夫
副指挥长:胡奇、白海波、夏惠琼、刘峰
成 员:林玉红、黎伦、张军亮、王辉球、张威龙
唐湘平、徐真实、朱继勇、李明华、刘向阳
白海波同志负责主持指挥部日常工作,黎伦同志协助负责具体工作督办落实。挥部下设办公室,黎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1.办公室与综合信息组(5人)
组 长:张军亮
组 员:黎伦、熊焱、华丽红、黄秀
工作职责:负责专项活动通报和简报文件制作、信息报送、制定突出环境问题督办、整治、销号总体性进程安排;汇报各项工作进展,综合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和工作各类会议,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验收销号;加强与市环委会办公室(市局督政科)的工作联系,负责上报材料、总结等编写,资料规范归档、相关文件材料的上传下达、催办等工作。
2.现场执法一组(3人)
组 长:戴重武
组 员:刘权、李锋
工作职责:负责对稽查中队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检查及调查取证;负责辖区畜禽养殖和小型加工企业的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证据收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转交案件办理组审核;送达法律文书;对工业园管委会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3.现场执法二组(4人)
组 长:丰志平
组 员:白玉、谢晖、张博
工作职责:负责对乡镇一中队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检查及调查取证;负责辖区畜禽养殖和小型加工企业的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证据收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转交案件办理组审核;送达法律文书;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4.现场执法三组(3人)
组 长:罗文俊
组 员:陈星、刘周飞龙
工作职责:负责对乡镇二中队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检查及调查取证;负责辖区畜禽养殖和小型加工企业的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证据收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转交案件办理组审核;送达法律文书;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5.现场执法四组(3人)
组 长:黎振华
组 员:李敬一、蔡新
工作职责:负责对城关一中队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检查及调查取证;负责辖区畜禽养殖和小型加工企业的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证据收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转交案件办理组审核;送达法律文书;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6.现场执法五组(3人)
组 长:龚拥军
组 员:杨伏九、熊菲
工作职责:负责对城关二中队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日常检查及调查取证;负责辖区畜禽养殖和小型加工企业的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证据收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转交案件办理组审核;送达法律文书;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
7.信访组(3人)
组 长:毛用武
组 员:贺霞、缪清明
工作职责:负责2013年至今信访案件清理及资料整理,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及回复工作。
8. 监测采样组(4人)
组 长:徐真实
组 员:石跟祥、曹艳、蔡威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取证,开展采样监测,及时出具监测报告。
9. 建设项目清理组(6人)
组 长:张威龙
组 员:杨伏九、刘权、白玉、陈星、李敬一
工作职责:负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按清理整改要求督办落实并及时上报信息。
10. 案件办理组(6人)
组 长:白海波
组 员:黎伦、朱继勇、唐湘平、张威龙、案件经办人等案审会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立案案件调查取证材料、法律文书制作、执行、结案等审核工作;案卷资料清理归档工作。
11.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组(4人)
组 长:胡奇
组 员:张军亮、王辉球、朱继勇
工作职责:负责车辆调配、后勤保障、迎检接待、经费管理、会务;负责宣传报道,做好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制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各项迎检接待工作方案。
(三)督办组及责任区域
第一组(工业园):
组长:白海波 成员:戴重武
第二组(乡镇):
组长:夏惠琼 成员:罗文俊、丰志平
第三组(城关地区):
组长:刘 峰 成员:龚拥军、黎振华
现场督办工作任务:
1.负责各乡镇(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限期销号和迎检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乡镇(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情况;
3.主动对接各乡镇(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党委政府反馈、督办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
4.向指挥部及时报告各乡镇(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分工协作。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组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分担、成果共享、风险共担。要认真梳理任务,细化分工,做到人人身上有压力、肩上有担子。
2.迅速行动,全面临战。各组要进入环境问题整改全面临战状态,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实行每天一小结,一周一督办、一周一通报、一周一报告,每周五进行督办汇总,每周一及时通报并报县政府。对问题的整改任务不完成不收兵,要形成工作你追我赶、争当排头兵的良好工作氛围。
3.规范行为,严格执法。要做到执法留痕、文件资料规范登记存档;凡是要到现场的必须到现场,凡是要下法律文书的要及时下达。违法案件调查取证交接及时、确保资料齐全、及时提供和补充各类证据。现场执法和行政处罚处理实行查办分离。要细化整改方案,对照整改任务、倒排工期,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违法企业和单位检查频次要增加、现场检查要仔细。
4.信息共享,相互协作。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原单位内部党务、行政、财务等内部工作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负责人仍然是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涉及本辖区问题,各队负责人要主动介入,一起解决问题。局站、队,机关各股、室、办要全力协助专班工作,在经费保障、车辆调度及资料提供等工作上优先保障。
5.严肃纪律,强化考核。专项整治期间,遵守上下班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对执法能力强、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环境执法机构和环境执法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及时、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通报批评。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专项活动任务推进缓慢,造成整体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在此次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过程中受到组织处分的干部职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突出环境问题责任清单
附件2: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所需调阅资料清单(第一部分)
附件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所需调阅资料清单(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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