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田家湖渔场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设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华容县金田国际大酒店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保健会所、餐饮娱乐及住宿等功能设施。建筑1F为酒店大堂;2F为茶餐厅、3F为保健会所、4-5F为酒店客房,共设有60间客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 项目运营期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华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合理设置油烟净化设备、风机、空调等产噪设备,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并预留具备污染物监测采样条件的监测采样孔。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 (六)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