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佳虹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吨改性沥青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佳虹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吨改性沥青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500吨改性沥青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鲇鱼须镇(原宋市水利管理服务站) |
建设单位 | 华容佳虹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设有搅拌罐2台7.8立方米,储存罐2台30立方米,导热油炉1台。项目生物质燃料必须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且不得使用废机油。项目生产流程为:100#改性沥青加热至115℃后加入滑石粉、沥青片在搅拌罐内搅拌均匀,再降温后分装。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500吨改性沥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得直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应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项目废气进行治理。企业应对沥青烟气、苯并芘进行收集并采取活性炭吸附法+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职工食堂使用清洁能源液化气、电作为燃料,厨房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暗烟管道高于屋顶排放。且在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学校以及医院等敏感目标。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导热油炉、搅拌罐、沥青泵、风机等设备噪声,企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围墙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集的烟尘、不合格产品、罐底废渣、废活性炭、灰渣和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布袋收集的烟尘、燃生物质灰渣经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重新返回生产线;罐底废渣,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厂内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应要求设置,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能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五)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员工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演练,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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