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杨氏五官科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华容县杨氏五官科医院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华容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0-4180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华容县杨氏五官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容县华容大道马鞍新区75-77号 |
建设单位 | 华容县杨氏五官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容杨氏五官医院于2015年由县卫生局批准设立,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于一体。本医院开展眼科、耳鼻喉科、咽部科诊疗的五官专科医院。建设内容包括门诊部、行政办公区、食堂等。设计床位50张,日门急诊人次约80人次。购置医疗设备和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医院废水的预处理工作,医院产生的废水须采用化粪池沉淀+格栅+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医院需在污水处理站设置通风系统,恶臭经排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标准。 3、合理平面布局,优化设备选型,搞好绿化,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对车辆采取限时、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南面)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垃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本项目投产后,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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