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11-1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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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信息系统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增贫困人口纳入管理。

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对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855元,“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没解决的对象。

范围: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当年新增、返贫户,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以前没纳入系统的贫困户。

重点:新增贫困人口的纳入要以户为单位,以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以及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为重点区域,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低保兜底户、残疾人口家庭以及虽然收入达标,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象。

程序:贫困户由农户申请,其中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由村民小组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公告。(具体操作见附件1)

注意:当年新增和返贫人口在当年不能脱贫。

2、贫困人口退出管理(即2016年预脱贫人口)。

标准: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3026元、“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

程序: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乡镇组织入户核实、农户确认、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县级审批复核和公告、省市备案核查、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预脱贫。

注意:脱贫退出在系统内处理程序为,先标预脱贫(脱贫户在2017年数据库中操作),省核查确认具体脱贫退出数后,县里对脱贫不达标的预脱贫对象进行回退处理,其他确认为脱贫的预脱贫对象由省报国扶办信息中心,在后台统一批量处理成脱贫。(具体操作见附件2)

3、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即贫困户信息录入与完善)

①、入户采集对象:2016年底新增贫困户、系统内原有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

②、入户采集指标:

新增贫困户:采集录入所有信息。

系统内原有贫困户:仅采集录入发生变化的信息,以村为单位由系统导出打印贫困户变动信息对照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信息采集录入。

注意:

贫困户家庭收入(包括务工收入)计算周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贫困户所属乡村仍以撤乡并村前的乡、村名称。

(具体操作见附件3)

4、贫困村信息采集:以合村并镇后新认定的贫困村为准,要采集新认定贫困村的所有信息。

目前先完善系统内合村并镇前的贫困村信息。

并村后认定的贫困村(在2017年数据库中操作,2017年2月在系统内行政区划调整完成后再录数据):一是要采集村表中全部数据录入系统;二是贫困村属性选择“十三五贫困村”;三是新的贫困村今年如有脱贫要标识脱贫。

自然村信息采集:采集数据见附件4,具体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5、2016年度动态调整时间要求:

12月5日前:完成预脱贫户标识、新增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内原有贫困户变动信息采集录入、贫困村信息采集录入;

12月20日前:省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和脱贫检查工作;

12月31日前:根据脱贫核实情况,完成脱贫的贫困户信息确认工作;

2017年1月,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脱贫实绩考核;

2017年2月,完成录入新认定的贫困村信息。

特此通知!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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