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直单位行业扶贫工作督查的通知
县直行业扶贫牵头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定于11月中旬对县直单位的行业扶贫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到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单位
12个行业扶贫工作牵头单位: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卫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交通局、电力局、商务局、组织部、农商银行、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二、督查内容
序号 | 内 容 | 方 法 | 分值 |
1 | 是否成立行业扶贫领导小组 | 查看文件 | 5 |
2 | 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业扶贫工作 | 查看会议记录 | 5 |
3 | 是否明确行业扶贫的负责人和专干 | 查看年初干部职工分工文件 | 5 |
4 | 是否编制行业扶贫实施方案或规划 | 查看文件 | 15 |
5 | 是否召开行业扶贫工作联系会议 | 查看会议记录或文件 | 5 |
6 | 是否有专门的档案柜或档案盒 | 查看专柜或专盒 | 5 |
7 | 是否建立完整规范的台帐 | 查阅相关台帐资料 | 10 |
8 | 是否按华办〔2015〕57号文件落实相关建设项目 | 随机抽查两个项目 | 20 |
9 | 是否有行业扶贫的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 | 提交工作总结和典型材料 | 10 |
10 | 是否与省市主管部门进行有效对接 | 反馈落实情况 | 20 |
合计 |
三、督查结果运用
1、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作为讲评、整改、问责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按照督查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核查现场,认真配合搞好督查。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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