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度,我县顺利完成对原工商、质监、食药和酒管办的职能整合,成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水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测及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商标的推荐申报和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政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名牌战略,负责湖南名牌产品推荐及申报工作;负责本县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实施与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本县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平台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14、推进本地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强制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县本级工业、农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负责县本级内企业采标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内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县本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15、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权限内计量标准;承担权限内计量授权、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监督管理;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权限内制造非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许可及本行政区域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计量人员的资格核准工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能源计量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7、组织对本县工业产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质量提升和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18、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拟制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0、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
21、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22、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3、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及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2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对外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7、负责本系统直属机构及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及技改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28、指导全县市场和质量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30、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6年我单位设股室 16 个,3个直属行政机构(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注册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4 个。2016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 270 人,其中行政编制 159 人,事业编制 97人,工勤编制14人。年末实有人数320人,其中在职人员232 人,退休人员88 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 2646.10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2554.64 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646.10 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4.64 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2332.30万元,系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 222.3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专项及安全生产监管等。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66.61万元,比预算增加或减少25.39万元,增加或降低 27.60% 。分项为:
公务接待费支出 32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4.61万元,比预算减少25.39 万元,增加或降低 42.32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70.51万元, 公用经费 361.79万元,其中办公费4.64 万元、印刷费39.62 万元、水电费 13.21万元、差旅费 41.70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 42.3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 22.21万元,服务采购20.1 万元,资金来源 42.31 资金,实现应采尽采,按程序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资产总额 1970.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9 万元,固定资产1970.73 万元,无形资产 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改革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入实施“六大工程”的战略决策和全面建成小康华容的总体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围绕宽进严管,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后推行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经营许可前置改后置、年审改年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9月22日,全县企业实行“五证合一”,12月1日,全县个体户实行“两证合一”。
二是守住三条底线,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发展。。我们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牢牢守住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三条底线。1、下沉三个责任,提升工作效能;2、创新管控机制,强化管控手段;3、组织监督抽检,强化风险监测。
三是着眼商标兴县、质量强县,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连续10天在华容电视台进行品牌培育有关内容的宣传。全县新增注册商标286件(新认定著名商标10件、重新认定3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390件;支持商标“走出去”,通过走访重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新增马德里国际商标3件;指导4家企业通过质量评定,1家企业成功申报岳阳名牌,1家企业通过了湖南省名牌现场评审。进一步加强校服质量监管,联合教体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是整合四条热线,维权效能整体提升。整合“12315、12365、12331、12345”四条热线成立了投诉举报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43件(含12345工单135件),消费咨询208件,移送食品过期案2件,虚假宣传案4件,调解消费纠纷2起,处置职业打假5起,发布消费警示8期,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73万元。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56起(自办案件261件、局审案件95件),罚没入库233万元。在3.15活动日,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近5吨;在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中,对全县14个乡镇区域内的23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商店和饮用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五小”建设的36所农村边远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得到了明显改善。
六是聚焦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从“三新大讨论”到“两学一做”,从纠“四风”治陋习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书记讲党课”到集中收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影片,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学习、讲奉献、讲团结的氛围日益浓厚。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原三局内外网合一、政务外网并行和财政专网专用,微信公众平台和门户网站成功上线运行。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新增计算机38台、打印机18台、执法记录仪2台。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全年共归档企业登记资料1836份,文书档案76份,行政处罚案卷98本,重新规整档案4300册,档案管理工作获评县级优秀等级。
我们大力推进乡镇所标准化建设,还着力抓好计生综治、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五小门店整治、文明劝导、禁鞭、街道大扫除文明创建、防汛抗洪、驻村帮扶等一系列中心工作。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格下载:华容县市监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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