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两种职能。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县党工作的大局,向县委和市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对广大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和清正廉洁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党内法规的重要案件,并决定、批准、改变或撤消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党纪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调查总结和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
五、派员参加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现有人员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全额事业编制6名),实有干部、职工45人(其中:全额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7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7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765万元,较上年增加25 万元,增加4 % 。年末结余0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73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加4%。基本支出系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30万元。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1.73 万元,比预算减少2.27万元,降低3.1 % 。分项为:
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万元,比预算减少1.02万元,降低3%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5万元,比预算减少1.25万元,增加或降低 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873万元, 公用经费252.127 万元,其中办公费23.5874 万元、印刷费19.8746万元、水电费6.9万元、差旅费15.85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五)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8.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8.4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实现应采尽采,按程序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资产总额11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587万元,固定资产118.1729 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强化责任为重心,源头治腐工作硕果累累
(一)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三)抓好领导干部述廉评议工作。
(四)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五)提高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效率。
二、以专项治理工作为主线,党风廉政建设卓有成效
(一)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二)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
(四)开展查处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工作。
三、以维护民利为根本,纠风治乱工作不断深化
四、以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为推手,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格下载:华容县纪委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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