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容县中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华容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华容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彩超(壹台);钬激光(壹台);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16]68号
委托代理编号:HCCG2016028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项目预算:310万元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持有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也可以先到本公司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金山小区大门前)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3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年11月2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华容县中医院
地址:华容县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0730262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金山小区大门前
联 系 人:仇铂璐 电话(传真):0730-3119899
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8851373
七、代理费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转账或现金方式),代理费不超过31800元。
八、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截止时间:金额:人民币陆万元,于2016年11月20日17:00前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详细递交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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