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华容县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EPC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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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EPC项目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17】26号和华发改招核【2017】24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华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进行EPC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容县2017年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25个贫困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三封寺镇、东山镇、禹山镇、团州乡13个村及章华镇、治河渡镇、鲇鱼须镇、梅田湖镇、插旗镇、操军镇、万庚镇12个村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设计及施工,每个村60KW及以上。(全县28个贫困村其中三封寺镇华一村、章华镇凤形村放弃建设。注滋口镇汀头村已试点先建。)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2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电力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电站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免费保修5年以上。电站设计寿命不低于25年,整体工程质保期为5年以上,光伏组件质保期为10年以上,逆变器、通讯设备、并网计量器质保期为5年以上。

2.7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中的勘察、设计(含审查通过)、设备采购与安装(含电站防护栅栏)及现场服务、工程调试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5年运维管理服务(免费保修5年)。总承包企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保证通过国网华容县供电公司验收上网。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后20年的运维单位从两个标段的中标单位中抽签产生,负责本项目后20年的运维。运维费用为每个电站4000元/年,运维费用从发电的收益中支付。

2.8 承包方式: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三封寺镇、东山镇、禹山镇、团州乡13个村光伏电站建设

二标段:章华镇、鲇鱼须镇、梅田湖镇、插旗镇、操军镇、万庚镇12个村光伏电站建设

3.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光伏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仅允许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缴纳时间:2017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5.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95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时(工作日,北京时间),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① 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② 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③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⑤ 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⑥ 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⑦ 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⑧ 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两份复印件,装订成册(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须明确所投标段)。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投标、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其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华容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李官华、刘胜

电话:13874092685   181730281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

联系人:李女士、唐先生

电话:0730-886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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