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1-31
关于核准杏花村东路延伸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华发改招核〔2016〕17号)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11-1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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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杏花村东路延伸工程项目进入招标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杏花村东路延伸工程项目,已经华发改投审[2016]17号文件批复。建设内容为:项目道路全长900米。含路基处理,4%、5%水稳层,沥青混凝土摊铺,路缘石安装,透水砖铺设,雨污分流等。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建设单位申请核准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方式。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招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道路改造  招标  批复

抄送:县监察局  县建设局  县环保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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