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县环卫中心生产配套用房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华发改招核〔2016〕117号)
华容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华容县环卫中心生产配套用房建设项目进入招标程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对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华容县环卫中心生产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华发改投审[2016]49号文件批复。工程建设内容为:1、建设车库20个。2、建设仓库5个。3、建设维修车间5个。4、路面硬化、绿化等。该项目投资约2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建设单位申请核准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方式。
二、核准依据
依据省政府2008年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招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配套用房 招标 批复
抄送:县监察局 县建设局 县环保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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