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革非(1902.2-1932.7)原名卓然,三封寺镇莲花堰人。10岁入私塾,民国11年(1992)春考入武昌鄂州中学,改名革非(亦作格非)。次年春转入长沙育才中学。刘革非心胸侠烈,疾恶如仇,在学生时期就常组织志同道合者向丑恶的社会现实挑战。他到育才中学不久,便和华容旅省学生们创办《华容镜》刊物,尖锐揭露侵吞公款20万元的县财产保管处处长罗昌;“贼,罗昌,真猖狂,廿万公款,尽数入私囊,看你如何下场!”迫使县政府撤销罗昌职务。不久,刘被推选为育才中学学生会会长和长沙市学联代表,并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5年10月,华容县农民协会成立,刘被选为县农民协会副执行委员长。同时,由蔡协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出席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并参加大会提案的起草工作,被选为农村调查委员会委员。16年3月,赴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6月被派作湖北省监利县农运特派员。
民国17年,为反对反动派的武装镇压,根据湖南省委和湖北特委年关暴动的指示,大年三十,刘化装成绅士,带领便衣暴动队员,冲进沔阳县府,打死县长,缴获枪支。2月7日傍晚,跟随贺龙所部深夜过扛赶来长岗庙,全歼华容县清乡队。贺龙拍着刘的肩膀说:“老刘,假如人人都象你就好了。”8月,刘任湘西特委巡视员,负责领导南县、华容、安乡等县的工作。次年1月,湘西特委遭到敌人破坏,湖南省委迁往上海。刘去上海找党,几经周折,与省委接上关系后,被派为湖南省军委委员和省委巡视员。4月,任省委委员,并随省委由沪迁往武汉,10月又随省委迁到湖南湘阴。旋又赴洪湖苏区,协助周逸群、段德昌工作。
民国19年3月,刘任红四军第一团党代表。10月出席在监利县召开的湘鄂西第二次工农兵贫民代表大会,被选为湘鄂西苏维埃联县政府副主席。会后,他提着一个装有文件和办公用具的竹篮子,带领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各区、乡现场办公,群众称为“提篮政府”。
民国20年12月,刘革非参加在洪湖召开的湘鄂西第三次工农兵贫民代表大会,当选为湘鄂西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次年1月又当选为省委候补委员、省委监察委员。他在此之前的湘鄂西省委扩大会上,就对夏曦要放弃洪湖苏区的主张进行过严厉批评,还和段德昌、万涛等联名写出反对夏曦错误主张的书面意见。民国21年7月19日,被夏错误地定作“改组派分子”,冤死于柳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