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华委干[2012]33-35号)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2-11-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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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委干[2012]33号

 

 

关于毛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

毛 翔同志 任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袁政文同志 任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李建中同志 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试用一年);

周学范同志 任县人民检察院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黎 浩同志 任县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

李良柏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刘 平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何 樊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吴建国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何洪山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周 提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谢 曙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张向奇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沈道远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刘 伟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彭德军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贺朝阳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高配);

廖昌义同志 任县信访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免去陈良华同志县610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萍同志县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

 

 

             中共华容县委

            2012年8月23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毛翔等 通知

送:县委常委、人大主任、副县长、政协主席

 

 

 

          通知

 

 

华委干[2012]34号

 

 

关于提名闵建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名:

闵建军同志 任县卫生监督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陈良华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 萍同志 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试用一年)。

以上提名,请县人民政府党组决定任职。

 

             中共华容县委

            2012年8月23日

 

 

主题词:人事安排 闵建军等 提名 通知

送:县委常委、人大主任、副县长、政协主席

 

 

 

          通知

 

 

华委干[2012]35号

 

 

关于提名李建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卫生局党委: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名:

李建中同志 为县卫生局工会主席候选人。

免去袁政文同志县卫生局工会主席职务。

以上提名,请按工会章程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中共华容县委

2012年8月23日

 

 

主题词:人事安排 李建中等 提名 通知

送:县委常委、人大主任、副县长、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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