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 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决算管理员   2022-09-0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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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

  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主要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和资金申报、项目建设、后续管理以及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二)棚户区改造、房屋租赁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计财审计股、直管公房服务股、乡镇资产服务股、政策计划股、保障房服务股、白蚁防治服务股和物业与住宅维修资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    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此处附件放在第五部分附件处)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391.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146.47万元,增长1779.1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3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4.78万元,占14.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16.5万元,占85.5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3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78万元,占5.2%;项目支出22175.5万元,占9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391.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146.47万元,增长1779.1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4.43%。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03万元,增长187.97%,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4.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0.09%;城乡社区(类)支出1212.78万元,占35.94%;住房保障(类)支出2159万元,占63.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7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94.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部分人员有工资异动,工资有涨幅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617.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数为9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数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4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8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2.6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1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200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万元,项目支出2001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具体能下达指标数视财政状况而定。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醒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具体能下达指标数视财政状况而定。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8万元,用于保障房业务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工程总承包EPC法规政策培训;开支培训费3.12万元,用于召开物业培训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2021年华容县物业管理知识大讲堂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会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20016.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保障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1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存在两大效益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华容县完成棚户区改造420套,采取货币补贴与实物安置的模式,让部分居民的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增强了城市承载力、加大了城市辐射带动力。发放租赁补贴1033户。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租房或购房负担,改善了基本居住条件,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得到解决或缓解,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1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根据该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保障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75.5万元,执行数为2217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21年度,全面开工建设公租房276套,基本建成156套。完成棚户区改造420户。发放租赁补贴1033户,发放金额117.45万元,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棚户区征收难度大,这是当前棚户项目推进的最大问题。由于拆迁整体舆论环境不利,特别是《物权法》的出台,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部分棚户区居民盼拆迁,真正拆迁起来,却期望值过高,要求过多,更有个别棚户区居民对棚户区的改造政策认识不足,投机心强烈,违章搭建,希望多获得一些利益,严重阻碍了棚户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资金筹措、支付困难。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压力。以公租房为例,2021年省里下达华容县公租房建设指标任务为276套,计划投资4560万元。目前,共争取中央专项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共1175万元(平均每套约4.2万元),地方人民政府配套资金3385万元(平均每套约12.2万元),配套比例高达74.2 %,压力十分巨大。特别是当前,在国际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依靠单一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来推行公租房项目建设困难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未完工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已完工项目加快配套设施,尽快分配入住,使保障性住房政策进一步发挥社会效益。二是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根据省、市、县公租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租房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县住保中心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同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二、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三、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四、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八、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二、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三、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四、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五、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二十六、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七、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九、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一、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二、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三、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四、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三十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十六、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表格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1年度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华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绩效自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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