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06-05
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8-08-3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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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15个(办公室、行装科、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侦监科、驻公安派出所监察室、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控申科、民行科、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检察室、监所科、案管办、法警大队)。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总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47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477.3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70.2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公共安全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70.2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用于基本支出1919.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用于项目支出558.3万元,比上年减少32.33%。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61.63%。按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2477.39万元,比上年增加70.26%。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19.0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4.67万元,比上年增加55.27%。商品和服务支出66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3万元,比上年减少11.42%。其他资本性支出51.7万元,比上年减少56.55%。项目支出558.3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558.3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0.97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原因: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6万元,决算数为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4.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万元,公务接待146批次11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华财发〔2019〕23号文件要求,2018年的绩效目标: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评价: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一)绩效监控主要采取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

(一)部门、单位自行监控:部门、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制度,责任到人,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当财政支出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对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绩效跟踪管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的途径和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不定期对有关财政支出进行跟踪抽查,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促使部门、单位改进实施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华容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718.12万元。比2016年增加10.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413.61万元,其中:货物320万元;工程48万元;服务45.6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04.23万元,其中:货物315.82万元;工程44万元;服务44.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套)。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一、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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