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制作背景
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多数家庭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二、制作内容
实施意见共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1、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简报 责任感
2、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三)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二)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三)建立评估帮扶机制。
(四)建立监护干预机制。
(五)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
(六)建立重点共享管理机制。
4、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
(二)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
(三)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四)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
5、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考核问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
(四)动员社会参与。
(五)做好宣传引导。
三、制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 13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7号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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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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