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网   2019-07-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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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公交字[2019]4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华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

答  复

吴水荣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区“礼让行人”标志合理设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行横道斑马线是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的交通信号,机动车让行人是国家文明委为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的一项举措,目的是体现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无论遇有信号灯路口或无信号灯路口,或人行斑马线无论是否安装违法拍照系统,机动车都应按规定礼让斑马线、避让行人,“机动车礼让人行斑马线”是法定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予以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采取设置红绿灯属于强制让行与法律规定和文明委的要求相悖,且城市道路规划无条件做到人行横道设置红绿灯,设置红绿灯将会造成交通拥堵。目前,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上做到了斑马线礼让行人,交通秩序良好,但行人规范快速通行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拟向政府报告在人行斑马线合适地点设置提醒“行人快速通过”标志。节假日期间,我大队最大限度调配警力上路值守重点路段路口,维护疏导道路交通,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6月17日

承办负责人:周忠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洪武0730-42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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