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人民政府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7-05-25 10:08
浏览量:1 | | | |

华容县人民政府

                 华政办字[2017]1B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

答  复

柳庆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华容三封寺历史文化古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华容旅游近五年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旅游部门经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完成了《华容县桃花山风景区总体规划》《华容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两个主体规划编制;二是完成了七女峰、状元文化园、白果树等五个景点建设的概念性规划;三是在桃花山省级森林公园修建了20余公里的旅游公路;四是华容县博物馆成功申报国家级3A景点。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上,经过近5年的积极争取,成功申报了《华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项目》,争取国家资金1370万元,建成了何长工同志纪念馆;五是不断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引导力度和宣传方式,先后编印了宣传画册《华容》和《华容旅游指南》,制作了电视光碟《华容风光》,建立了“华容旅游”政府网站,为宣传我县华容旅游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六是行业管理提质升级,目前全县已有三星级旅游饭店4家,星级“乡村旅游区点”8个,“湖南省旅游名村”1个,旅行社6个,社会宾馆100余家,床位数已达10000余张,日接待能力可达10000余人,同时培育了喜多多、插旗芥菜、华容道等一批旅游产品企业。“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基础工作逐渐完善。目前,入境旅游基本以散客为主,入境游客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二、关于提案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由旅游部门组织设计三封寺古镇景区规划。突出古镇和特色小镇概念,并融入工业文化元素。”“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建三封寺大旅游景区。”

    结合三封寺镇全域山水旅游资源,我县将重点规划打造七女峰生态休闲旅游区,通过打造环湖景区、乡村旅游景区、宝慈观-桃花溪景区、半岛度假景区等精典景区,力争将七女峰生态休闲旅游区建设成为以大型湿地与山水休闲产业为依托,集休闲体验、乡村旅游、水上游憩、度假、农业观光、文化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度假区。截止到2017年4月底,该项目已完成山顶供水设施、环保厕所、管理用房、2个山顶观景台、休憩亭、伞亭、特色花海、游泳池、停车场及3.2公里长的游步道和上山木栈道等附属服务和景观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达3000余万元。未来,我县将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办法,撬动社会资本注入,整合车轱山遗址、七女峰生态休闲旅游区、福尔康棉文化博物馆等人文旅游资源,同时,融入工业文化元素,打造三峰寺大旅游景区精品线路,并纳入到我县旅游产业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工作中(2020年-2030年)。

    (二)“由宗教部门组织恢复三封寺庙。该寺庙曾被批准获字号,引进民间资金,重建寺庙,自主经营。”

    我县文广新旅局与县民宗局对接,现将民宗局就提案涉及内容转复如下:

    1、基本概况

    华容县三封寺镇三封寺是2005年合法登记的省级佛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编号为湘F060500016,位于三封寺镇墟场,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650㎡,内有三殿一寮房,目前正常开展佛教活动。

    2、相关法律规定

    2-1、宗教活动场所重建。根据《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2006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通过)第三章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三条“筹备设立(含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经原登记机关批准。筹备设立(含重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再依法办理基本建设工程等审批手续”。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426号令)第三章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三条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固定处所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2-2、宗教活动场所资金来源。宗教活动场所资金主要是信教公民自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第426号令)第五章宗教财产第三十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宗教活动场所资金应用于自身宗教事业,不能开展与宗旨不符的活动。

    2-3、宗教活动场所性质。三封寺作为佛教活动场所,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为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而设立的,是信教公民的精神家园,其主要目的是满足信教公民宗教活动的需要。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其他活动的,如兴办公益事业、开展对外交往、旅游观光、经营销售宗教用品等,不能影响信教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与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章)

               2017525

 

 

承办负责人:徐勋红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良  186730793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