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查处

1、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范围

⑴、依法应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

⑵、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涉及登记事项的违法案件;

⑶、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等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管辖的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方式

(1)直接查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总局第28号令)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2)交办督查: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向案发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下发案件交办函,并通过催办、查卷等方式予以督查,或者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指定管辖方式立案查处,确保案件及时、有效的办理。

3、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查办考核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在瞒报、失查、办理不力、包庇纵容等情况的,对部门予以通报、下发稽查建议书或者约谈,存在过错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纪检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