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发改局
-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和协调各行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府措施;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研究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搞好宏观经济和县域经济形势分析和监测预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 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调控和投资监督管理,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 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计划编制、评审论证、调度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乡镇(街道)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监管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对违规问题,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三次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促进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
- 负责全县价格认证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及专项调查任务。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的价格秩序,依法查处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 依法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按照价格管理权限,依法制定、调整和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 负责能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其他工作部门的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导和监督节能服务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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