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部门职责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承办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应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办理县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

 负责县人大、县政协有关会议、活动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