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事项名称 |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话:4251036)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内 |
受理条件 | 1、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 2、在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者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机动车出入口的; 3、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 4、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报告(含工程项目名称、工期、地点、范围);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占道施工申请书 2、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须附具授权委托书; 3、施工组织方案; 4、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及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于交通组织方案的审批批文;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较大的项目,应提供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调查分析材料以及需采取的辅助交通措施书面材料; 5、对于施工期间需要聘请人员协助交警部门疏导交通的项目,还应提供聘请人员的相关协议; 6、涉及到交通标志、标线、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等设施需调整、迁改、新增的,应提供交通管理设施施工或迁改合同文件; 7、涉及到公交线路、站点调整的,应提供公交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8、涉及到市政道路或绿化带临时占用、调整的,应提供县建设局的书面意见; 9、涉及到电力、电信、供水、排水和燃气等各类管线迁改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10、相关图纸:申请项目的平面示意图、施工地段现状交通设施示意图、施工期间配套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图、施工围挡区域平面布局图等。 |
办理流程 |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现场勘查,符合施工标准,报县交警大队审批。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对一般道路的施工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城市主、次干道、特殊交通复杂路段的施工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51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