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查
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查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1999]285号)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8319)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符合《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评审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并由物价部门检查合格;承诺并严格履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合同;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与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医疗保险科(室)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及相关设备(包括计算机、POS机等)。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除外。 |
申请材料 | 1、医疗机构提交定点申请书两份; 2、提交《华容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书》两份; 3、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4、提供职工花名册(注明参保状态)、劳动合同和上月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5、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和医疗保险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医疗机构服务方式、诊疗科目、收费标准、科室设置情况及负责人名单、电话,正副科主任和副主任医师的名单、签名字样; 6、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医疗机构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7、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督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8、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9、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 |
办理流程 | 1、受理(时限:即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医保站副站长吴万秋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 2、实地考察评估(时限:4个工作日)。医保站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考察评估,医保站长唐跃龙提出审查意见。3、审核(时限:4个工作日)。人社局分管副局长龚仁义根据申报材料、现场评分等方面综全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人社局局长邹远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4、通知(时限:2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3208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