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事项名称 |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站(3203819)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申请材料 | 1、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1份; 3、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工资停发证明; 7、个人档案或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领取经济补偿金证明; 9、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 失业保险登记申领表 |
办理流程 | 1、单位申报 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由用人单位到失业保险站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资料 本单位失业人员名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的证明,参保单位人员增减情况表。 2、申领资格初审 审查档案和个人缴费记录,核对单位和个人是否足额缴费满一年。填写《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人员本人提出申领失业保险费,由失业人员本人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站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只保留缴费记录。所需资料:1、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1份;3、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6、工资停发证明;7、个人档案或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8、领取经济补偿金证明;9、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 3、待遇审核 指导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签字,失业保险站征缴员蔡鑫签字,待遇审核王丽辉签字,失业保险站站长张劲签字,就业局长李建国审批。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3203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