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调整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调整 |
事项类型 | 其他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80号)第二十七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实施办法》(岳政办发【2013】19号)、《湖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湘建规【2006】200号)。 |
实施机构 | 规划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及村镇规划区内容积率调整的建设项目; 2、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镇规划; 3、提交的资料符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 |
申请材料 | 批前资料: 1、建设单位用地容积率变更申请报告2份(内容:地点、面积、用地性质、申请变更理由、并附规划设计方案等);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查看原件; 3、变更前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份,查看原件,附带电子版; 批后资料: 4、变更容积率的可行性报告; 5、批准文件(规划委员会或规划委员会专题会文件); 6、变更后用地红线图。 |
办理流程 | 1、受理:(1有效工作日) 1.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1.2、承 办人:黎辉,付强; 2、踏勘:(2有效工作日) 2.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2.2、承办人:黎辉,付强; 2.3、初审必备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出具《建设项目踏勘记录》, 2.4、用地股出具《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编制通知书》,盖华容县规划局用地规划专用章,签字:罗绍海; 2.5、资料传递人员:报建业主。 3、论证:(7有效工作日) 3.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3.2、承办人:罗绍海; 4、公示:(7-30个有效工作日) 4.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4.2、承办人:黎辉,付强; 4.3、签字:罗绍海 5、审批: 5.1、时 间:规划局业务例会或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资料完备,审查合格,2个有效工作日) 5.2、审批单位:华容县规划局业务例会及规划委员会。 6、许可:(2有效工作日) 6.1、资料初审承办人:黎辉,付强; 6.2、资料审核承办人:罗绍海; 6.3、发证: 4.4.1、发证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4.4.2、承办人:黎辉。 4.4.3、签字盖章:罗绍海。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规划专题委员会或规划委员会批准,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规划窗口(电话:4181503)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