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事项类型 | 其他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号令)第四条 |
实施机构 | 建设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办理流程 | 1、受理:受理时间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质监站窗口。受理人及资料传递人:卢凤。 2、资料审查:审查时间7天,审查单位:质监站备案办公室,承办人:范立良,审查合格签字。 3、审批:审批时间0.5天,审批单位:质监站站长办公室,审批人:彭传红签字,资料传递人:范立良。 4、办结:办结时间0.5天,办结单位:质监站备案办公室,承办人:范立良,盖《华容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卢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中心建设局质监站窗口(4181502)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