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遗失登记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遗失登记 |
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
实施机构 | 房地产管理局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3、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薄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4、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5、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
申请材料 | 1、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原房屋所有权证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作废声明 4、房屋测绘报告 5、其他必要材料 |
办理流程 | 1、遗失登报声明:(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室调取原产权档案资料) 2、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府服务中心房地产窗口;初审人:袁霞芳;整理房屋遗失登记资料;复审人;刘鑫 3、审批:(6天)审批单位: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审批人:肖湘华 4、发证:(1天)发证单位: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经办人:赵鹏;签字:肖湘华;盖《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专用章》。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房屋登记工本费10元/本 测量成果利用费90元 |
收费依据 | 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18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房产测绘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72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8085 |
监督电话 | 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