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6项 |
实施机构 |
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窗口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下发的健身气功种类、流派及名称;
2、参加过市级以上组织的健身气功培训班学习;
3、仅限于个人锻炼,不得聚众开展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
1、申请报告(份数:1份;获取方式:窗口提供示范文本);
2、健身气功培训及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
1、受理:(1 天)负责岗位: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窗口;承办人:符 军。
2、审查、现场勘验:(6天)负责岗位:县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股。
3、审批:(2天)负责岗位:县教育体育局社会体育股。局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4、发批文:(1天)负责岗位:县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窗口;承办人:符 军。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8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