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事项名称 |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4181297)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一、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施工单位有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制度的方案;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理不应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 |
申请材料 | 一、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二、施工技术人员专业资质证书; 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五、文明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等相关文件; 六、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承办人:贺冬生,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窗口收费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陈芙蓉。 2、审查(5天)市政股负责人、承办人:严俊签字;市政股负责人:徐伟高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张鹏。 3、审批(2天)审批单位:市政办,承办人:严俊签字;市政办主任:陈刚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章,资料传递人员:张鹏。 4、发证(1天)发证单位: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承办人:贺冬生签字;贺冬生盖《华容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窗口收费专用章》。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道路挖掘按破损面积实时造价150%收取,道路占用按0.07元日/平方收取。 |
收费依据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186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4181297)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