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三十七条、《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
实施机构 | 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电话:4130259)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一)货运站(场):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信、计量等设备。 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客运站: 1、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从事道路货运站(场)经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4、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竣工验收证明; 5、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和产管理等制度文本。 (二)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站场经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复印件和委托书;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承办人:王志刚;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2、审查:(5天:包括公示期)负责单位: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运政股;承办人:张明;签字:运政股主管负责人孟祥辉;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3、审批:(3天)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承办人:张明;签字:运政股主管负责人孟祥辉;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资料传递人员:李艳平。 4、发证:(1天)发证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窗口;承办人:张明;签字:张明;盖《华容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3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