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
实施机构 |
环保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每年1月15日之前 |
受理条件 |
申报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申请材料 |
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报表(2份并加盖公章)
2、污染源(污水、废气、噪声)监测报告单复印件
3、单位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4、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或处置协议复印件
6、新增企业还需提供环评审批批复和验收批复。 |
办理流程 |
1、受理:(即时)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承办人:汤蓉。
2、审批:(1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承办人:张威龙;签字:张威龙。
3、决定:(1天)受理单位:主管领导;承办人:夏惠琼;签字:夏惠琼。
4、发批文:(即时)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承办人:汤蓉。盖《华容县环境保护局公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每年1月15日之前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电话:4180931)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