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事项名称 | 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
实施机构 | 规划局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受理条件 | 1、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建设项目 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镇规划; 3、提交的资料符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 |
申请材料 | 批前资料: 1、申请人申请用地报告(地点、用地面积、申请理由等)复印件2份,查看原件; 2、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包括村、所在地政府和国土局的盖章)复印件2份,查看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查看原件; 批后资料: 4、批准文件(规划委员会或规划委员会专题会文件); 5、用地红线图。 |
办理流程 | 1、受理:(1有效工作日) 1.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1.2、承 办人:黎辉,付强; 2、踏勘:(2有效工作日) 2.1、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2.2、承办人:黎辉,付强; 2.3、初审必备申请材料、现场踏勘,出具《建设项目踏勘记录》, 2.4、用地股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制通知书》,盖华容县规划局用地规划专用章,签字:罗绍海; 2.5、资料传递人员:报建业主。 3、审批: 3.1、时 间:规划局业务例会或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资料完备,审查合格, 2个有效工作日) 3.2、审批单位:华容县规划局业务例会及规划委员会。 4、发证:(2个有效工作日) 4.1、资料初审承办人:黎辉,付强; 4.2、资料审核承办人:罗绍海; 4.3、资料审定承办人:分管领导蔡国军; 4.4、缴费审定:分管领导蔡国军; 4.5、发证 4.5.1、发证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用地规划窗口 4.5.2、承办人:黎辉。 4.5.3、签字盖章:罗绍海。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拨地钉桩费2594元/件(四点为一件);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规划专题委员会或规划委员会批准,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规划窗口(电话:4181503)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