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焰火燃放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 大型焰火燃放行政许可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公安局(电话:4251011) |
受理条件 | 1、三级焰火燃放:燃放6号以下(含6号)礼花弹,3号至6号礼花弹≤4000发,6号礼花弹≤20% 2、四级焰火燃放:燃放4号以下(含4号)礼花弹,3号至4号礼花弹总数≤3000发 3、五级焰火燃放:不含礼花弹的其他烟花,组合烟花≥5000发或舞台焰火、架子烟花 |
申请材料 |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查原件,交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1、申请:燃放作业单位于燃放日20日前在互联网上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向公安机关申请《大型焰火燃 放行政许可证》,并上传必备材料电子文档。 2、受理:主办单位持申请表及必备材料于燃放日20日前到公安机关申请受理(地址:华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 中队) 3、审查:(1日) (1)、按许可条件、标准,对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提出审查意见 4.安全评估(15日) 安全评估由主办单位委托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 5、决定(3日) (1)、对符合许可条件和标准的材料进行审定 (2)、不符合法宝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6、送达与公示(1日) (1)、公开审定结果 (2)、准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大型焰火燃放行政许可证》,并送达 (3)、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51011 |
监督电话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