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事项名称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股(4222451) |
受理条件 |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的单位。 2、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必须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满足授权任务的要求。 3、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有关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4、检定、测试人员必须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并经考核合格。 5、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6、机构的设置和布局,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全省量值传递工作的需要,进行统筹规划。 |
申请材料 | 1、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1份。 2、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1份。 3、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1份。 4、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1份。 5、考核项目表B2——检定/检测项目1份。 6、《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1份。计量授权申请书 7、考核项目表B3——商品量检测项目1份。 8、考核规范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1份。 9、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1份。 10、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1份。 11、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1份。 12、已参加的试验室之间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1份。 |
办理流程 | 1、受理(1个工作日)受理单位:计量股工作人员。 2、审查: A、初审(90日)岗位责任人:计量股负责人。 B、复审(5日)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3、决定(2个工作日)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4、办理告知(2个工作日)岗位责任人:计量股工作人员。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10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222451 |
监督电话 | 18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