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有资产出租审批 |
设定依据 |
《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33号)第八条、《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与收益管理办法》(华政发[2011]13号)第四条。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财政局公有资产管理中心(电话:4181295) |
受理条件 |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出租的国有资产权属清晰 |
申请材料 |
1.书面申请报告及申报表;国有资产出租申报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房屋建筑物的座落地点、面积等资料;
3.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营权价值评估报告;
4.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
办理流程 |
1.单位申报: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填报《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申报审批表》,注明资产权证号、座落地点、规划用途、资产原值等;
2.审核批复(2日):县财政局对所有权单位资产出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管副县长审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
3.资产评估(3日):对需要进行出租的资产,由县财政局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使用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报县财政局备案;
4.公开招租(18日)由县财政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出租国有资产。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承诺办结时限 |
23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1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