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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02
  • 公开日期:2024-04-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华容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   2024-04-0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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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关于印发<华容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华容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是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蔬菜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县蔬菜生产、科研、加工、流通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做好蔬菜基地建设,承担蔬菜产业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组织蔬菜产业化经营,主要做好蔬菜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重点做好以“华容芥菜”为重点的我县蔬菜类国家地理标志认证产品的服务工作,培育和发展加工企业、合作组织、营销组织和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负责指导全县蔬菜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对全县蔬菜产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拟定我县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行业标准,组织协调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负责全县蔬菜产业公共品牌培育、管理、宣传和提升等工作,指导维护企业品牌权益。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收集和提供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蔬菜类农业投入品、种子市场服务。

(六)负责全县蔬菜产业生产技术指导,研究蔬菜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发布蔬菜产销信息,作好生产预警工作,为蔬菜生产、流通、加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全县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

(七)负责蔬菜产业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

(八)负责芥菜产业园的招商及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综治、安全、信访、应急管理、政工人事、党建、党风廉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督促检查执行中心规章制度、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二)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和蔬菜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编制本中心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各种会计报表。

(三)生产技术指导股。负责全县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负责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蔬菜产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绿色发展;负责蔬菜产业统计工作和蔬菜“三品一标”认证和服务工作。

(四)产业发展服务股。制定和实施全县蔬菜产业总体规划,组织协调乡镇蔬菜产业发展,起草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蔬菜产业项目申报、立项及项目验收工作;争取国家项目和财政投入;协助县芥菜产业园的管理工作;指导蔬菜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蔬菜类公用品牌培育、管理、宣传和提升等相关展会和推介活动。

    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华容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华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12月3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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