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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华容县人民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20
  • 公开日期:2019-09-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速落实政务服务“受办分离、一窗受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9-09-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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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行审发〔2019〕5号


关于加速落实政务服务“受办分离、一窗受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容县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受办分离”改革推进“一窗受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华办〔2019〕7号)文件精神和7月3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调度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确保“受办分离、一窗受理”模式顺畅运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广泛前期调研,在广泛征求窗口及办事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阳光政务大厅布局设置进行了适当优化调整,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梳理明确进驻事项

根据前期摸底情况,阳光政务大厅应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546项,实际进驻1014项,进驻率 65.59%,把采取另设分中心、委托办理、季节性窗口办理模式的事项统计在内,已进事项为1276项,进驻率为82.54%。

1.事项集中授权到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基础,政务服务事项应向一个科室集中,并原则上要求审批权限授权给行政审批办主任。县委编办2013年就已发文要求各单位成立专门的审批股室,但目前部分单位没有落实到位,审批职能仍分散在各股室之中。各单位要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迅速调整股室职能,确保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位,以具备完整审批权限的一个股室入驻阳光政务大厅。

2.核准应进驻政务服务事项。事项进驻的原则要求是大厅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审批”。除前段县委、县政府已明确同意可不入驻的单位(交警大队、档案馆、农机监理所)外,其他所有单位的全部事项都应入驻,个别事项可以采取委托、预约、季节性开放等模式办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各单位要迅速摸清政务服务事项家底。对于办件量极少甚至审批权限不在县一级的事项,目前省市也要求列入进驻事项目录,做到国家、省、市、县平台一致。

3.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和制订实施清单。按照华办〔2019〕7号文件要求,阳光政务大厅各功能分区要打破单位界限,依办事类型分区,在各功能区内要以“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梳理明确办事流程。“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的制订要求以事项的入口单位或办理的主体单位牵头。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能简尽简原则,梳理公布“一件事”的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实现“四个一”,即“一表”(事项申请表)、“一单”(申请材料清单)、“一图”(办理流程图)、“一说明”(各种可能情况说明)的标准,制定“一件事”受理材料标准化清单,作为前台综合窗口受理材料的依据。该项工作在10月份前完成省定100件事任务,年底完成所有事项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二、职能单位进驻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明确规定,“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依据这个标准,我县的部门单位入驻要进行再动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单位或职能有调整的单位务必要迅速实现入驻。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应进驻实体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单位:公安局(含交通违章处罚窗口)、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医保局、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商务粮食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应急局、民政局、工信局、广播电视台、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气象局、环保局、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烟草局、城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集中区、教体局、交警大队、档案馆、宣传部(新闻出版)、政府办(金融办)、统计局、审计局、科技局、统战部(侨办、民宗)、住房保障中心、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网络电视、邮政快递、泰运公司、农商行等48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外加9家中介服务公司,共计57家单位入驻。

(一)行政事业单位:公安局(含交通违章处罚窗口)、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医保局、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商务粮食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应急局、民政局、工信局、广播电视台、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气象局、环保局、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烟草局、城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集中区、宣传部(新闻出版)、政府办(金融办)、统计局、审计局、科技局、统战部(侨办、民宗)、住房保障中心、教体局、交警大队、档案馆等41家单位。

其中:

1.采取委托办理入驻模式的单位:宣传部(新闻出版)、政府办(金融办)、统计局、审计局、科技局、统战部(侨办、民宗)、扶贫办、工信局等8家单位。

2.采取季节性窗口办理入驻模式的单位:教体局

3.采取设立“分中心”入驻模式的单位:交警大队、档案馆、农机监理所3家单位。

4.采取预约办理入驻模式的单位:司法局(公证业务)

(二)公共服务类单位: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网络电视、邮政快递、泰运公司、农商行等7家单位。

(三)中介服务公司:刻章、税控服务、代理记账、环评、国土评估等9家公司。目前9家中介公司不能满足大厅正常中介服务需求,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中介服务公司入驻大厅。

完成时期:9月底前完成。

三、调整优化功能分区

以“一窗受理”为前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参照外地经

验结合大厅的实际平面布局,对大厅功能分区进行适度优化调整,并对入驻人员、场地需求进行了预估安排。

1.调整优化的基本原则。按照“便民、高效、优质、规范”的基本原则,对现有窗口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优化,整体实行“6+1”设计,即6个专区,外加1个综合区。各专区内全面实行“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模式,设立排队叫号机,统一引导咨询,全面实行综合受理机制。其中综合窗口负责收件、出件、网上办、村镇办等工作。综合窗口人员配备采取混合岗的模式,即政务中心派驻综合受理员和职能单位派驻专业技术人员的方式组成。按照“前台受理、受办分离、内部流转、联合踏勘、统一出件”流程进行提质增效。

2.具体分区安排。一是6个专区,即办税服务区、公安业务服务区(含交通违章处罚)、社会保障服务区、商事登记服务区、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利局、气象局、文广旅局、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广播电视台、住房保障中心、工业集中区、税务局、财政局)、不动产登记区(主要含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等单位)。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区划分为6个相对独立区域,即自助申报区、综合受理区、联合审批区、现场踏勘区、中介服务区、财税服务区。各单位的人员入驻打破单位的界限,各类人员按工作性质入驻各部位。二是1个综合业务服务区。上述入驻专区以外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入驻综合业务服务区(具体布局请查阅附件)。

3.特殊窗口调整。阳光政务大厅在近一年的实际运行中,部分群众和上级部门对个别窗口的设置有强烈诉求和建议,在此次优化布局中将一并调整到位。一是将残联、泰运公司(公交卡)、老年优待证办理全部转迁至一楼综合服务区。二是为方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一站式”服务,将文广旅游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转迁到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区的联合审批区域办公。三是联通、电信、移动等单位的收费窗口依单位自身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进驻实体大厅,或采取设置自助缴费设备的方式入驻。四是中介服务区的公章刻制单位必须将制作设备放置到华容,1小时内完成企业开办公章刻制。

4.新建部分窗口区域。在12月份前建成或优化完善金融服务区、水电气联合服务区、自助查询区、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政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完成时限:9月底前各功能区工作人员调整到位,新建区域12月份前建设到位。

四、信息化系统优化升级

加快现有一体化平台的升级优化,及时对接市政务服务受理平台,整合各部门审批服务业务专网,搭建统一的接入口,全面推广使用一体化平台,按照窗口调整优化的整体部署,做好业务审批系统的转迁调试以及优化升级工作。

1.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通过对现有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改造升级,积极与市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对接,建立起一套集咨询、受理、办理、出件、监管于一体的多功能政务受办监督管理系统,做到国家、省、市、县无缝对接。

2.做好信息化系统数据变更和设备设置变更工作。根据政务大厅设计方案,部分单位窗口将要进行适当调整,各相关单位一定要事先做好数据备份、人员动员安排等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和数据资源中心要做好设备设置、标识变更等工作,按照规定时间积极做好业务审批系统的转迁调试工作。

3.积极应用“一体化”平台。各入驻单位力争打破数据壁垒,克服困难使用“一体化”平台,使办事网上网下畅行无阻,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对暂不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事项,应先采取“一体化”平台受理,专网系统二次录入或纸质材质内部流转的方式,确保“一窗受理、受办分离”改革顺利推进。

4.完善升级软件管理操作系统。强化信息反馈,收集整理各单位在一体化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建议意见,及时优化升级,重点开发和实施三个软件子系统,一是加快网上中介超市的开发利用;二是实施省住建厅开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三是建成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四是实施“村镇办”操作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办理有机融合。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人员培训管理

根据“无差别全科受理”的要求,为综合受理窗口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启动智能、科学管理手段,强化考核奖励,激发干事创业潜能。

1.强化业务培训。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无差别一窗受理”的需求。

2.全面启用智能办公系统。目前政务大厅智能办公系统已初步开发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将依托智能办公系统对考勤、作风、文件、会议、通知、考核等实行智能记录、发送、评价。

3.强化奖励考核。加强窗口和派驻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月奖励表彰,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通报派驻单位入档,每年向组织人事部门和进驻单位推荐优秀的前后台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附件:阳光政务大厅窗口拟布局平面图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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