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6-1146157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0-17
  • 公开日期:2016-10-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民警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16-10-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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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警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民警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服务工作,更好地维护民警身心健康,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民警心理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二、测评对象

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本次招录安排的新警因在转正期,无法参加民警网上测评,除外)。

   三、测评内容

    90项症状清单。

四、测评方法

1.测评工具。“湖南省公安民警心理测试平台”。如遇不能登陆,可联系本级民警心理测试系统管理员,也可以自行注册添加本人信息,注意“组织机构”一定要选至基层所队

2.测评方式。各心理健康服务站可结合工作实际,灵活采取集中施测与分散施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试平台24小时开放,可随时登陆测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民警心理测评,既是全面、准确掌握民警心理状况的有效途径,又能帮助民警个人更好地了解自身心理状况,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心理测评工作有效进行。

2.科学施测,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民警心理测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确保本单位参与测评民警人数不低于90%。

3.严格保密,统一管理。民警心理测评结果纳入民警心理健康档案,必须严格保密。民警心理测评结果只能作为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对外公开。

4.积极干预,及时反馈。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对于筛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密切关注,及时提供辅导与咨询,必要时启动危机干预机制,切实保障民警心理健康。

各单位在开展测评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县局政工室。                           

  华容县公安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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