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18-1314907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3-20
  • 公开日期:2018-03-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继续开展“训练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18-03-20 16:47
浏览量:1 | | | |

 

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市局“四项建设”要求,市局自2015年6月15日起要求各地将每周五定为民警的“训练日”,“训练日”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为全面提升民警、辅警综合素质,县局决定将每周五定为民警、辅警“训练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各类训练活动。

一、训练内容

警务实战战术训练,含警械使用技能、武器使用技能、警务战术。各单位可自行组织,聘请治安大队战术教官带训。

基础体能训练,含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登山、健身(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女俯卧撑)、骑行、球类运动等常态化体能训练。

拓展心理减压等心理素质训练。

各警种业务技能训练(含计算机系统操作与应用等)。

二、工作要求

功测试,并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继续开展好本单位“训练日”活动,确立“训练日”具体时间,制定训练计划,充分调动全体民警、辅警的训练积极性,分批次组织开展基本警务实战技能训练、计算机系统应用和体育锻炼活动,单位内勤要详细记录民警、辅警训练日常剪影和录像,制作训练台帐,打好训练考勤,做好宣传报道,建立好“训练日”台帐,县局将分季度进行督查。

年内县局将在适当时候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乒乓球、篮球、羽毛球、警体拳、汽车驾驶、登山、棋类、书画、诗词、征文等比赛活动;将组织举行两次全局民警、辅警基本对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成绩进行排名,再由各单位选派优秀队员参加全局性比赛,具体活动以通知为准,请各单位认真筹备。

 

 

华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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