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14-1145906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2-12
  • 公开日期:2014-12-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1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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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华容县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使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新安法的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根据湖南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湖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48号)的总体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中心,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采取各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努力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安全生产法》的顺利实施夯实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各有关单位、企业普法面达到100%,参加学习的人数达到应学人数90%以上,且人手一册新《安全生产法》。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清理修订完善本单位现有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做好与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要求的衔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广大职工群众的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氛围明显浓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的发放征订工作
1、根据省、市安委办的要求,县安监、公安、交通、住房与建设、质监、水利等部门将统一印发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将单行本组织发放到县级以上党政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及相应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2、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住建、质监、水利等部门将省级对口部门征订的《安全生产法》释义和光碟,发放给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确保每个安全监管部门都有一套光碟,每个监督检查人员一本释义。
3、各乡镇负责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的学习资料采购。每个乡镇、街道都必须有一套光碟,各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必须人手一本单行本和释义。
4、企业自行订购《安全生产法》宣传挂图,组织职工观看学习。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1、按照省安委办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活动。
2、举办一期集中学习培训班。县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3、举行一期电视专题讲话。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余昕将于近期在华容电视台举行一期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专题电视讲话。
4、按照湘办发电〔2014〕120号精神,县委中心组把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纳入专题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将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同时县委党校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纳入干部培训班内容。
5、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住建、质监、水利等部门组织做好系统内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一是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监管人员的学习;二是分级组织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有关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其中安监系统按各级纳入2014年计划行政检查对象分级组织实施。三是督促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三)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
1、12月1日,县领导在《岳阳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宣传学习新《安全生产法》。12月1日前,各级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咨询日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知识手册、开设宣传专栏等形式,利用公益广告牌、橱窗、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子显示屏、网络、微博、微信及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2、2015年3月底前,县安委办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法》的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相关的知识竞赛活动。
(四)做好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文件制度的衔接工作。
    1、11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清理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制度、表格、台帐等,及时做好清理修订工作。凡没有法律依据且与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相冲突的,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对过去没有的制度重新制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安监系统按各级纳入2014年计划行政检查对象分级分行业组织督查。
    2、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对原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对过去没有的制度重新制定,对与新《安全生产法》不符的及时修订,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新要求的于12月1日前自行改正,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五)严格督促,强化落实。12月底前,县安委办将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依据。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理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在进行宣贯时要掌握修订亮点,突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自觉积极主动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住房与建设、质监、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并深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媒体尤其是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利用手机报、公交广告、楼宇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法》的知晓面。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其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的学习宣贯情况将纳入今年对各级政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县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质监局、水利局等部门将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11月10日和12月5日前报县安委办。(传真号码: 4180600 电子邮箱:793985033@163.com
   附件: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附件:
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6、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9、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严格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3、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2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5、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6、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法落实强制性停产措施
27、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高效开展
28、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29、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30、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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