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14-1145901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14
  • 公开日期:2014-05-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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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发[2014] 5号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深刻吸取近期韩国“4.16”海滩事故和云南省曲靖市接连2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反复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县的安全稳定。
      二、突出监管重点,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一”期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县交通、交警、农机、海事等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对运输设备技术性能的检查,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禁车辆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渡口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要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县消防、文广新、旅游、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法违规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县安监、公安、交通、建设、质监等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加强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住建、安监、质监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县质监部门要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检查,防止发生中毒事故;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意识,宣讲“五一”期间旅游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县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督查,及时对景点客流量进行调控;加强对游船、游艇和其他娱乐设施安全的管理,严禁超载运行,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三、周密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一”节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条块结合、政府督查”的方式进行。“条”:即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检查。“块”:即各乡镇由乡镇长带队,组织对本辖区开展检查。政府督查:即县政府组织有关安委成员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表附后)。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安全生产问题,要落实监控人员,实行全天候人盯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五一”期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值班调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5月10日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上报县安委办(传真:4180600,QQ:164058875)。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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