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13-1145891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12
  • 公开日期:2013-07-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监局政风行风聚焦栏目上线提纲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07-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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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局政风行风聚焦栏目上线提纲       
 
   1、问:现在仍然有一部分市民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还有一些模糊认识,经常来信询问一些问题;还有的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是查事故的,请问是这样吗?造成这种情况有哪些原因? 
     答:市民有这样的看法,我觉得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比较晚,社会影响还比较小;另一方面是我们宣传力度不够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简称安监局,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非常多,概括来讲主要有两大类:首先是抓预防,防止发生事故。这包括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情况,单位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以及其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就是查事故,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这既包括广大群众平时所说的调查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还包括接受群众举报、查处各种瞒报事故行为,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问:如何界定什么是安全生产事故?
    答:安全生产事故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很多人就理解为有生产单位的发生了事故才算生产安全事故,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根据国家最新的解释,生产经营单位不仅包括了证照齐全的、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样包括了非法的、私人的生产经营单元,只要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发生的事故都是安全生产事故。
     3、问:请问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该向哪个单位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有哪些?
    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立即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如果是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及工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做出批复和事故处理决定。在此,也希望大家,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请立即报告,这样可以使我们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也便于我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开展。
    4、问:广大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时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享有以下8种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同时,企业职工还须履行以下三种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问:最近“职业病”这个词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频率有点高,什么是职业病,对人体会造成哪些危害?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比如说:劳动者如果长期在生产环境中吸人生产性粉尘,就可以产生以肺部纤维组织增生为主要病理改变的全身性疾病,称为尘肺。这类疾病在我国已成为对劳动者危害最大的职业病。
    6、问: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烟花爆竹一旦被火点燃,有的会腾空而起,爆出火星;有的会喷出几丈高的火焰,散发出五彩缤纷的火花。如果燃放烟花爆竹的位置或方法不当,就会引起火灾。(1)不要在公共场所、加油站、医院、学校、政府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地燃放烟花爆竹。(2)不要在阳台、室内燃放。(3)烟花爆竹不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电源的地方。(4)未成年人要在大人的看管下燃放烟花爆竹。(5)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6)不能斜着放或者横着放。
    7、问: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请问特种作业有哪些种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哪些条件?
    答: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以下17种: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14、采掘(剥)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6)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照2张,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8、问:日常生活用品中有哪些含有“危险化学品”?
    答:如指甲油、定发水、酒精、冷烫液、气体或液体打火机、火柴等。这些生活用品之所以危险,是因为这些物品的原料多数是由化学危险品组成的。如定发水(摩丝)的主要原料有树脂、酒精和水,推动剂为丙烷、丁烷,香水的主要原料70%为酒精,指甲油的原料有硝化棉、甲苯、对甲苯、树脂,气体打火机或液体打火机的原料是丁烷,火柴的主要原料是赤磷、氯酸钾、硫磺。硝化棉、赤磷、氯酸钾、硫磺属于易燃固体;甲苯、对甲苯和酒精属于易燃液体;丙烷、丁烷属于易燃气体。
9、问:我县境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众多,办理《经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手续是怎样的程序?
   答:关于烟花爆竹的零售许可, 2006年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7号令),对零售经营者的条件及办理手续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 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 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是零售经营者向所在乡镇安监站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是 所在乡镇安监站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0、问:现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请问接下来如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说明这是一个新建矿山项目,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是:
一是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相关工作。1、找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安全预评价并报安监部门进行审查备案;2、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矿井设计并报安监部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3、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自身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施工;4、建设完成后,进行试生产;5、试生产完成后找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不能与预评价是同一机构)做安全验收评价并报安监部门进行验收。
二是安监部门验收通过后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向安监部门逐级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露天矿山年产50万吨以上、所有地下矿山报至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余报至市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问:对进一步改进县安监局的工作作风、行业作风,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下阶段,安监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们围绕上级精神,多措并举,全力抓好安监队伍的作风与效能建设。一是夯实思想基础。通过建立个人自学、科室学习和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夯实安监系统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类规章制度,同时研究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月度百分考核制度,构建一整套考核体系,强化管理,从而实现制度化管理。三是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安监人员业务能力。四是树立良好作风。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的总体工作要求,严格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断转变观念和作风,更好地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12、问: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偿如何索赔?
     答: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如果工伤发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工伤死亡可以获得一次性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比如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万元,那么,就可以获得40万的赔偿金,加上亲属抚恤金、丧葬礼助金等等,加起来可能会达到50-60万元。 如果遇到得不到应有赔偿的情况,首先可以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有专门的机构为劳动者维权;其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问:哪些企业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领证范围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除外。)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安监局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市安监局审批、颁发。
    14、问:生产经营企业应怎样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答:一是要落实企业内部安全责任。要通过建立健全上至厂长经理,下至普通职工的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并与内部考核奖惩挂钩。二是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厂房失修、设备设施老化、人的疏忽都是产生事故隐患的源头,一批安全隐患消除,另一批安全隐患又会出现。因此,要定期排查,全面控制,尽早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不光企业主要重视安全生产,企业职工作为生产一线的工作者,更加需要增强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职工自身的安全技能水平,切实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生产设备设施的改造力度,加快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淘汰危险性较大的落后生产工艺,从本质上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15、问:有很多加油站离居民点很近,有人担心安全问题,这些加油站有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答:政府规定那些离居民住宅比较近的加油站,都要加装阻隔防爆系统,根据县城区的加油站设置情况,都离居民点很近,我们安监局都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加装了阻隔防爆系统,该系统在油罐里装了一种新材料,电焊切割或用枪打都不会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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