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9707/2013-1145890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7-11
  • 公开日期:2013-07-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07-11 00:00
浏览量:1 | | | |

 

华安办发[2013] 2号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华容县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专项检查方案》(华安发〔2012〕9号)文件精神和 12月26日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2012年12月27—30日,县安委会组织县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消防大队、文体广新局、电力局、旅游局、商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共60余人,分成6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城关地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了为期4天的专项安全检查,现将安全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27—30日,6个专项检查小组按照分社区、分种类、分重点的原则对城关地区的各类宾馆、酒店等餐饮住宿场所,歌舞厅、游艺厅室、茶楼等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网吧等场所以及城区内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规模零售网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管理、人员疏散、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公众聚集场所182家(处),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650余处,现场整改630多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下达安全监察建议书2份。
     此次专项检查,县安监局、公安局、文体广新局等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出动检查的执法人员多、到得齐,并克服雨雪恶劣天气困难,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内容,一家不漏、逐项逐条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层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普遍未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有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构件上,配电室和仓库可燃、易燃物较多。二是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工作时间短、作业分散的员工,很难落实具体安全工作。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部分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投入,致使部分老化、损坏或失效的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通过梳理,对银河大酒店、七星大酒店、回归大酒店、馨悦大酒店、金三角宾馆、华台时尚茶楼、香港时尚酒店、名皇宾馆、华瑞大酒店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县安监局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上述单位在1月31日之前整改到位;涌泉食苑茶楼、嘉年华茶楼、明轩假日酒店、鸿运茶楼等单位存在证照不全、设施设备不齐、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县安监局对4个单位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在3月20日之前办齐相关行政许可证照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再就业商场、大世界服装城存在的电力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县安监局已向县商务局下达了安全监察建议书,要求迅速督促整改落实并在1月31日前回复;县博物馆、影剧院、业余体校、福隆香歌厅、新光大道、久久练歌存在的电力、消防和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问题,县安监局已向县文体广新局下达了安全监察建议书,要求文体广新局督促整改并在3月20日前回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城关地区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要求各有关乡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的经营区域、仓库、配电室及明火作业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确保消防灭火设施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建立经营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检查、巡查制度。明确应急处置办法,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身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检查巡查工作,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全力实现防患于未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公共场所用电管理。经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3、各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所监管公共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要严肃查处,必要时要进行停产停业整顿,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进行电视媒体曝光,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        情况通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共印70份 
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