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145773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4-05
  • 公开日期:2017-04-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来源:食药监局   2017-04-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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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综合调研、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科普宣传、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法规股

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办理,根据授权,在县政务服务窗口统一承办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结果公示。

(三)食品综合协调股(应急办公室)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重大专项行动,参与实施国家、省和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方案,对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及食品中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监测和检验;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乡镇监管所年度考核工作;承担相关数据统计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组织实施本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工作,贯彻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组织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组织查处本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本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行为。

(五)商标广告监管股

组织实施商标和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全县性广告活动的审批登记;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广告违洁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

拟订注册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企业和个人商标注册工作,负责商标注册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六)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商事主体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组织指导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负责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指导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拟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负责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工作。

(八)质量监督股

负责本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产品和纤维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拟订本县重点监督的工业产品目录;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骏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全县产品防伪工作;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九)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企业标准备案、工业产品标准登记的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创建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本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推动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

组织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起草本县贯彻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的规划和相关政策,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协助市局、县政府组织的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王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依授权负责计量认证、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授权监督管理认证咨询、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推动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本县锅炉、压力空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日常安全监察工作;组织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组织推广特种重大安全和节能技术成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强制检验、巡查、回访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管理、食品标签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监督检查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并对召回食品进行监督处理。

(十二)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

制定食品经营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快速监测,对问题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协调食品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发布食品经营监管、抽检相关信息;参与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证经营及违法食品直销、传销行为;责令食品经营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召回食品进行监督处理;负责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食品市场的监管及规范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十三)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监督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经营、使用环节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工作;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的监督管理药品经营环节问题药品召品安全主体责任,回和处置;监督实;督促药品经营企业理施落实药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组织歼展流通领域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乡镇市场品监督管理所严格依法履行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和食品药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评价和淘汰工作;负责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组织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和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相关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配合做好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医疗器械的召回和处置制度;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十四)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抽检抽验,查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

(十五)财务基建股

参与拟订部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内部审计及财务和国有资产、服装装备的管理;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核算工作;承担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绕计工作。

(十六)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调局党组对派出机构领导班子行使管理职责;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依照规定组织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及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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