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4-1145741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5-30
  • 公开日期:2014-05-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工商局贯彻新法 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来源:食药监局   2014-05-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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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贯彻新法  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背景:2014年5月29日下午3点,我局商广股全体工作人员、机关各办案机构和11个工商所部分办案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视频培训。

商标的使用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商标的生命力源于使用,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商誉的积累也依靠使用。新《商标法》对有关商标的使用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在促进和规范商标的使用行为、遏制商标抢注行为、防止商标权滥用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具体来说,新《商标法》明确了商标的使用定义,增加了他人已使用商标禁止抢注的规定,完善了注册商标不使用或成为通用名称的撤销规定,规定了侵权诉讼中注册商标三年未实际使用不予赔偿,规定了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一定程度上,在强调商标使用,完善注册制度,优化商标注册程序,加强商标行政管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商标法》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现行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工商部门切实履行商标注册和管理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培训对于一线办案人员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商标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帮助,我局也将及时总结经验,把成功做法经验化,不断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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