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622/2017-1145611
  • 发布机构:科技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06
  • 公开日期:2017-03-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开展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实施方案
来源:科技局   2017-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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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政发〔2017〕2号文件安排,我局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为“开展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经集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序    号:111

工作任务:开展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

二、年度目标

2016年末,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0.03%。2017年末,确保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增长,达到20.5%,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三、进度安排

 

季 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占 比

18%

19%

20%

20.5%

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分管领导:范文科

2、责任单位:科技局(牵头单位),统计局、工信局、工业园(协办单位)

3、责 任 人:张炳炎(科技局党组书记),李兴乐(科技局工会主席),陈忠(科技局发展计划股长、本工作任务联络员);统计局、工信局、工业园分管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增加现有高新产品企业。目前我县进入联网直报的高新产品企业共计62家,其中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8家。今年计划再增加6家高新产品企业。

2、努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竭尽全力为县内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年内确保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

3、做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县统计、工信、工业园全力搞好配合,在每个月上报工业产值时,尽可能增加高新产品企业的工业产值。

4、积极衔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主动衔接市统计局,掌握全市工作进展状况及我县实际差距,及时研究对策,认真做好每季度联网直报和科技年报工作。

附件:

2017年度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任务

联络员信息表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开展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

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张炳炎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 信 号

陈 忠

科技局

发展计划股长

13974069815

375621773@qq.com

1397406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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