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9-1540155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5-16
  • 公开日期:2019-05-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简介
来源:司法局   2019-05-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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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司法局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57人,班子成员6名。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34人,有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公律股、政工人事股、法规股、社区矫正股、宣教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9个股、室、中心和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公证处2个其他机构;下设基层司法所14个,工作人员23人,法律辅助人员5人。

近年来,我们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业务、带队伍,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次被司法部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

一、争取领导重视,落实建设保障。司法所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根基。因此,我们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领导请示、报告,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障:一是落实组织保障。针对部分乡镇司法所基础薄弱的状况,我们采取领导包所办点、示范引路的办法,整体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分批次用两年(2017年至2018年)的时间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点内容狠抓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于2018年底前完成了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保障力度,2017年至2018年支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180万元,乡镇配套建设100万元,每年支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100万元。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县委、县政府将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县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项目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兑现奖惩,确保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坚持标准统一,提高建设水平。我们坚持标准统一,严格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不降低标准,不弄虚作假,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努力达到五个规范化 : 一是组织机构规范化。全县司法所实行县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已建司法所14个,建所率100%。二是队伍建设规范化。坚持收编管理,现配有司法所工作人员23人,其中副科级干部6人。县司法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每月召开例会培训司法所长。三是业务工作规范化。基层司法所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九项职能,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积极为当地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四是基础设施规范化。完成了财政投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任务。全县撤乡并镇后1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建筑面积共计2790平方米,每所办公用房均达到了160平方米以上和六室一庭的建设要求。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设备。五是所务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规定,做到了标识统一规范,各项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县司法局集中印制了司法所文书、卷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做到了文书、卷宗、台账统一规范。

三、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全县司法所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用。积极开展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树新风治陋习,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加强民生保障作用。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县依托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203个,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推进平安建设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全县司法所集中调解力量,扎实开展了“枫桥经验”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预防“民转刑”和非正常上访,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作用。全县司法所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社区)进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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