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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18
  • 公开日期:2018-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司法局   2018-10-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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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华财发〔2018〕24号)要求,现对华容县司法局2017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华容县司法局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2017年编制部门核实司法局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为60人,退休21人,与财政预算人数相符。本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基层工作股、法规股、社区矫正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监察室。其他机构有:华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华容县公证处。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事务所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4.、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6.监督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执纪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本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着力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着力规范特殊人员监管帮教,有效保障刑法执行;

3、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法治华容”建设;

4、着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5、着力规范综合管理,全面激发工作活力。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150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32.43万元,其他收入246.17万元。其他收入中含办公楼收购资金147万元,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资金54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1471.7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471.7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19.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85万元,赠与10.1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68.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0.07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本年结转6.83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6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1. 《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华财发〔2018〕24号);

2.《华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预算计划的通知》(华财发〔2017〕6号);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7年华容县司法局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原则、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陈勇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采用核查法核查2017年同级财政预算下达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司法局整体支出147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77万元,人员支出622.67万元,占基本支出42.31%;公用支出849.1万元,占基本支出57.69%,其中基本建设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88.93万元,占基本支出,26.43%。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2017年司法局“三公经费”开支20.31万元,比去年压缩了1.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压缩0.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压缩0.98万元,

3.公务卡刷卡情况分析:2017年公务刷卡消费金额73.14万元,公务消费卡使用占授权支付额度的85.95%。

4.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按照例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司法局资产管理采取统一建账,统一核算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保管职责,闲置的资产,由办公室统一调整,合理流动,发挥其效益;至2017年12月末固定资产651.66万元,固定资产的购置都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购置。

6. 部门整体结余资金分析

华容县司法局2017年收支结转6.83万元,上年结转28.75万元,累计结转35.58万元。根据对账单显示上年结转中含未用的司法局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建设经费,本年结转中含未用的法律援助办案补助资金,结转原因是未结案未支付。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车辆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

2017年,根据该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增加,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该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结存金额的原因是法律援助办案补助资金未结案未付款造成的。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司法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五、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华容县司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司法局的整体支出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保障。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等级为优秀。

六、存在的问题

全县还有两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未建成。

七、工作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

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四是提高业务经费预算水平,促进业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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