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451750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2-05
  • 公开日期:2018-12-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 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2018-12-0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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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 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市委法治岳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开展我县今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县深入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县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华容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华容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 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活动安排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多种学习宣传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其核心要义。

3.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考试。为加强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执政、依宪行政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定于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全县处级干部学法考试,考试采取集中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

4.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到人手一本宪法,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各乡镇要组织乡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5.举办宪法宣誓活动。12月4日,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举行集中宣誓活动,县司法局及纪检委全体干部在政务中心四楼综治会议室主会场、各乡镇设分会场,通过综治视联网进行集中宣誓。县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二)强化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组织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全县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全县中小学生共同诵读宪法条文,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严肃性和仪式感,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宪法的权威。

2.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各学校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华容县长工实验学校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宪法主题区、宪法馆,增强学生宪法体验。

(三)推进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组织参观杏花村东路法治宣传一条街和华容河法治文化广场。

2.大力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在县城市广场、中心汽车站、阳光政务中心、乡镇圩场等人员来往频繁的公共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窗口摆放宪法读本,供群众免费取阅,让公众随时受到宪法宣传教育。将主题活动与“12·4”国家宪法日和首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相结合,组织专兼职宣讲力量、志愿者围绕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上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全县各部门各行业要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宪法学习教育

在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当中开展“学宪法,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活动。

1.学习《宪法》。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宪法教育,把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要充分认识加强宪法教育的重大意义。要通过挂图、标语等适当形式宣传宪法内容,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国家宪法日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组织全员参与,实现全方位覆盖,夯实宪法教育的基础,提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的成效。

2.学习相关法律。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结合自己所犯罪错类型,学习相关法律,加深对错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提高守法意识,促进其改过自新。

3、开展一次演讲活动。以“从违法到崇法,我的学法故事”为主题,组织举办演讲比赛。演讲比赛的参加人员为社区服刑人员。演讲内容要求结合社区服刑人员所触犯刑律,讲述自己学法、悔罪和崇法的体会感受,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经乡镇司法所、县司法局矫正股层层选拔,我县推荐1名选手,参加2019年3月下旬在市局举行的演讲比赛决赛。

(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组织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1.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氛围。

2.展播改革开放40周年湖南法治建设成果纪录片。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省司法厅将分别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角度,分4个篇章拍摄4集电视纪录片,并组织于12月4日至9日在省级电视媒体晚间黄金时段分集播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学习观看的组织工作。

3.开展网上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12月在《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有奖活动。每个工作日推出3道宪法知识题,全部答对且速度最快的前100名给予50元话费奖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学法积极性,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

4.开设宪法宣传专栏。华容手机台及“法治华容”微信公众号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设宪法学习专栏,持续宣传宪法和“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投稿,同时将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通过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进行宣传,确保在12月份宪法主题宣传持续不断,形成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和要求。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抓好推进落实,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相结合,认真梳理“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发现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同时作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总结宣传典型经验,通报表扬先进单位。

(三)形成宣传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增强宣传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分类普法,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宣传举措项目化、考核体系化、指导专业化,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普法讲师团的衔接,充分发挥好普法讲师团的作用。要充分运用好大众媒体和新技术新应用,充分运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兴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

(五)加强工作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创作、制作符合宪法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要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制定详细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并且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另外,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制作了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一批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电子版统一放置在中国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网址:www.legalinfo.gov.cn),各级各单位可根据需要下载使用。

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25日前将汇报材料及开展活动图片报县委法治办。(联系人方琼,联系电话:3070112,邮箱610274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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